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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深圳公租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3-10-16 21:57:37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的《关于龙悦居等保障性住房配租受理通告》可知,深圳有13496套房中的9416套公租房,正式开始接受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系统如实填报申请信息。那么申请条件市什么呢?

2013年深圳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如下:

1、非深圳户籍的,如果是人才并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但所在单位要符合相应条件。在此次推出的保障房中,面向人才群体的占了近六成,共7976套,其中包括面向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5707套公租房,还有定向配租给深圳市政府批准需核心解决住房困难的企事业单位人才2269套公租房。

2、面向户籍无房家庭的,以申请人取得深圳市户籍时间或在深圳市头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中较早一项的时间先后作为确定排位顺序的依据。面向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事业单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采用公开抽签方式确定排位顺序。以上两类申请人配租均按房源户型分三个队列,依据申请人排位顺序按房源数的1.5倍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3、户籍无房家庭的申请人需具有深圳户籍,年满23周岁,累计缴纳社保3年以上;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保障房、无自有房且3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人才住房的申请人应在扩大试点企业工作并签订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学士以上*或副高以上职称,且年龄满足:正一等职称未满46周岁,副一等职称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保障房、无自有房且3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5、正在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租赁合同后,将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提醒:若虚报、瞒报将取消承租

本次保障房申请仍然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人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人才所在单位对本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公示期间发现虚报、瞒报或伪造信息的,将没收其缴纳的诚信保证金。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同时,对上述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公示,列入诚信黑名单,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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