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20万元
2024年11月11日,深圳公积金中心发布了《贷款补充规定》和《利息补贴通知》,拟提高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个人最高可贷12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20万元。这一举措旨在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要求,助力广大缴存职工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根据《贷款补充规定》,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将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将由现行的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此外,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三类购房情形的最高额度还可以上浮一定比例。购买首套住房可以上浮40%,多子女家庭购房可以上浮40%,购买深圳保障性住房可以上浮20%。如果职工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上浮比例还可以累加。例如,多子女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60%;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80%。若同时满足以上三种上浮情形,最高额度则可以上浮100%,即职工个人申请最高可贷12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最高可贷220万元。
提前偿还贷款缓解还贷压力
为了进一步缓解职工的还贷压力,《贷款补充规定》还拟增设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在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的职工,如果办理了现有的“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后,其本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仍有余额的,还可以申请“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将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每年可办理一次。
提高利息补贴标准
为了更大程度惠及缴存职工,《利息补贴通知》拟提高利息补贴标准。累计缴存一年以上(含一年)五年以下的职工,补贴标准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5%提高至10%;累计缴存五年以上(含五年)十年以下的职工,补贴标准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8%提高至15%;累计缴存十年以上(含十年)的职工,补贴标准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12%提高至20%。
以上两项文件征求意见稿已发布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帮助更多缴存职工实现住房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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