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董:谁来点评下深圳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一、什么是买房认筹和认购
1、认筹购房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甚至抽大奖送车位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认筹金。一般进行认筹时,购房者需先填写个人买房资料,并交纳一笔认筹金,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
2、认购购房就是开发商与客户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先行签订认购书,就房屋买卖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定量的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这是当前商品房买卖的最常见通用的形式。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达到签约。
二、认筹和认购有什么区别
1、认筹金是购房者习房诚意的体现。不具备法属性,也不具备担保、惩罚性质。在购房者不愿购买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扣留购房者的认筹金。
2、认购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钱款,以保证合同的履行。一般认为,商品房认购金兼具立约定金与违约定金的性质。总的来说,若购房者不履行认购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买房认筹和认购的注意事项
1、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的时候,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应,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金是可以退还。
2、如开发商在认筹协议上约定,购房者将来由于个人原因不再购房,那么认筹金就不会退还;或是否认同直接将认筹金转为定金(按照法律规定,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为“定金”,则可按照合同所约定执行,那就不能退款。
3、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就需要仔细确定,防止有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出现,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
4、如果遇到开发商不愿退还认筹金的,购房者可以向所在地建委、房管局、工商局等政府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一定要保存好缴纳认筹金时签订的合同、收据、转账单等证据。前提是购房者在缴纳认筹金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合同,确保是认筹金而不是定金,并且合同上一定要有无条件退还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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