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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买房合同无效怎么办?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2-09-28 17:45:30   
导读: 买房签订购房合同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那还有什么用呢,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买房签订购房合同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那还有什么用呢,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一、购房合同无效的11种情形

1、购房合同签订后,卖方又将房子卖给了第三人。

2、开发商隐瞒所售房屋已作抵押。

3、购房合同签订后,卖方未经买方同意,擅自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4、开发商有故意隐瞒购房者的行为,比如隐瞒没有商品房预售证或提供假的商品房预售证。

5、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已影响到购房者正常居住使用。

6、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绝对值超过3%的误差。

7、卖方延迟交房,且经买方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仍未交房。

8、卖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签订购房合同并已交付房屋使用,导致买方无法取得房屋。

9、买方所购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经确认后所签合同无效。

10、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1、以胁迫或欺诈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二、购房合同无效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三、购房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应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而不是由买卖双方或一方决定。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相互返还。即由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

(2)买受人已经实际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房屋租金的使用费,买受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的对于装修价值部分可由出卖人适当给予补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清双方责任,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担损失。

(4)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5)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6)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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